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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年收14亿不分红,上交所问询,董事长弃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4-14 21:24 分类:资讯 浏览:44 评论:0


导读:吉林高速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14.47亿元,同比减少0.82%;净利润达到5.46亿元,同比增长38.84%;扣非净利润为5.16亿元,同比增长31.33%;基本每股...

吉林高速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14.47亿元,同比减少0.82%;净利润达到5.46亿元,同比增长38.84%;扣非净利润为5.16亿元,同比增长31.33%;基本每股收益为0.29元。尽管净利润有所增长,公司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举引起了部分董事的不满,副董事长刘先福和独立董事林建忠对此投弃权票。

吉林高速在过去五年中连续盈利,但现金分红比例较低。公司解释称,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运营发展、投资和偿还债务等方面。报告显示,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96%,连续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35亿元,连续多年增长;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达到15.13亿元。

上交所针对吉林高速(601518)的利润分配方案提出了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就以下问题作出说明:连续多年不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留存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划,包括运营资金预算、偿债安排和对外投资方向;公司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以及拟采取的措施来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上交所还要求吉林高速说明董事刘先福和独立董事林建忠投出弃权票以及其他董事投赞成票的详细理由,以及全体董事是否独立审慎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此外,上交所强调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途径,要求吉林高速全体董监高就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发表意见,并审慎评估现金分红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沪深北交易所计划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具体业务规则中涉及现金分红的制度安排。为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现金分红,提高分红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交易所对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采取强约束措施。主板公司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将被实施ST。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分红金额绝对值标准调整为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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