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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累计罚款已达670万元 涉4家信托公司7位从业者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4-15 20:35 分类:资讯 浏览:5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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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林汉垚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信息披露不全面、不真实,风险揭示不充分,对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处以30万元罚款。

  同时对时任陆家嘴信托运营部总经理娄佩琍、时任陆家嘴信托业务三部总经理杨静作出警告处罚。

  据统计,2024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方局共对信托行业开出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金额为670万元,涉陆家嘴信托、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等4家信托公司及7位信托从业人员。

  上至董事长下至团队负责人

  监管部门累计公示处罚7位信托从业人员,其行政处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今年累计罚款已达670万元 涉4家信托公司7位从业者

  根据规定,监管部门可以对信托从业人员作出禁业、取消任职资格、罚款、警告、纪律处分等处罚,但2024年以来监管对信托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均为“警告”。

  被处罚当事人包括公司高管、部门总经理、团队负责人等。其中肖华在所属公司职位最高,时任昆仑信托董事长,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所在机构以多种方式违规承接风险项目、未按规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为保险公司变相投资单一信托提供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其他多数为部门总经理,涉及部门包括基金管理部、中小企业事业二部(债权信托部)、运营部等业务部门,其违法违规事实主要有尽职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全面、不真实,风险揭示不充分等。

  最高罚款540万元

  对信托公司的处罚则以罚款为主。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累计对信托公司罚款670万元,其中昆仑信托、英大信托、陆家嘴信托分别被罚款540万元、100万元、30万元。

今年累计罚款已达670万元 涉4家信托公司7位从业者

  在对上述三家信托机构的罚单中,昆仑信托以540万元罚款居于首位,其所涉违法违规事实也较其他两家公司严重,对该公司从业人员的处罚不仅包括部门经理,还包括时任董事长。

  根据公开表信息,昆仑信托违法违规包括以多种方式违规承接风险项目;向监管部门报送不真实资料;尽职管理不到位;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公司治理不健全;固有业务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为保险公司变相投资单一信托提供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部门开出的公示表中,往往在对从业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还会对所在机构进行处罚,但金融监管总局山西监管局仅对时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事业二部(债权信托部)总经理魏冬冬作出警告处罚,并未公示对山西信托的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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