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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实施,网络直播营销迎来严格监管时代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4-10 23:14 分类:资讯 浏览:41 评论:0


导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生效,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将细化。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条例》细化了经营者义务、强化国家保护、完善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生效,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将细化。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条例》细化了经营者义务、强化国家保护、完善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看点1:针对网络消费问题,如虚假营销、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退款难等,《条例》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要求规范自动续费、保障无理由退货等内容。

看点2:针对直播带货问题,《条例》细化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及直播平台经营行为的监管,要求直播带货明确“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规定直播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看点3:针对经营者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义务,《条例》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障消费者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知情权、决定权等。

看点4:《条例》完善了预付式消费裁判规则,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构建多层次、高效率的消费纠纷化解机制。

《条例》的实施有望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对网络直播营销等新兴业态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相关行业和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做好合规经营,以应对新的法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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